以德辅法是顺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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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伦珍.以德辅法是顺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证[J].南方论刊,2006(8):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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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伦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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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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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与社会化生产力要求相适应的产品交换方式,作为一种与社会化大生产性质相适应的,以市场为主要手段的资源配置方式,明显地区别于计划经济。它的确立和发展除了要切实加强法制建设外,还内在地要求道德加以辅法,需要道德动力。从这一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又是道德经济。法律与道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两只驱动轮,两轮齐驱,缺一不可。法律是外驱动轮,具有刚性,侧重于惩戒,是他律,它诉诸人以畏惧心;道德是内驱动轮,具有柔性,侧重于教化和熏陶,是自律,是“灵魂立法”,它诉诸人以廉耻之心。只有两者结合使用,互为补充,才能净化社会环境,加快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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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资源配置方式 道德动力 交换方式 生产性质 计划经济 法制建设 法制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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