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契约法上的过错责任原则及其意义——兼评我国《合同法》归责原则规定的不足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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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中节.罗马契约法上的过错责任原则及其意义——兼评我国《合同法》归责原则规定的不足与完善[J].甘肃社会科学,2006(6):3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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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中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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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重庆,400031;东莞理工学院,政法系,广东,东莞,523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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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罗马契约法关于过错责任原则的精深理论和科学规定,是罗马契约法理论宝库中的一朵奇葩,它不但为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所继受,而且对英美法系国家的契约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研究罗马契约法上的过错责任原则及其体系构造,对评价和完善我国合同法的归责原则,无疑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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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故意 过失 过错责任 |
文章编号: | 1003-3637(2006)06-003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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