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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出台《老年人优待办法》
引用本文:谢伟强 ,孙玉先.梅州市出台《老年人优待办法》[J].社会福利,2003(9).
作者姓名:谢伟强  孙玉先
摘    要:8月28日,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通过了《梅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这一优待办法的实施,不仅给老年人带来了实惠,也有效地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为老服务有法可依。《优待办法》规定:年满60周岁以上的公民,凭身份证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优待。老年人免费进入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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