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协调发展、和谐有序的中国司法制度体系——以司法制度的理论分类为切入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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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世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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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工商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浙江,杭州,3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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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基于分类与协调路径的中国司法制度建设研究”(项目编号:CLS-C0936)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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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理论上,可以将中国司法制度划分为国家司法制度与民间司法制度、城市司法制度与农村司法制度、主体性司法制度与辅助性司法制度三类。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应当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提高国家司法制度的效益;强化民间司法制度,推动司法制度的协调发展;加强农村司法制度,促进司法制度的整体优化;提振辅助性司法制度,实现司法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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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制度 理论分类 协调发展 和谐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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