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文以环境信息披露为切入点,从经济学的信号传递理论和政治学的合法性理论两个竞争性的视角,验证企业自愿披露非财务信息的动机。借助自行构建的企业环境表现和环境信息披露评价指标,基于2008-2010年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大样本数据检验发现:(1)企业环境表现与环境信息披露之间存在显著的U型关系;(2)当企业环境表现水平较高时,环境表现越好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并且信息质量较高;(3)当企业环境表现水平较低时,环境表现越差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这一特征在国有企业中尤为显著,并且披露的信息以数量而非质量取胜。本文突破了以往基于单一视角和线性关系的研究,在理论和数据等方面丰富了自愿性非财务信息披露的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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