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八荣八耻"荣辱观对国家公务员现实行政的伦理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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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阎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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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政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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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胡锦涛同志提出“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加强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对国家公务员的良性行政具有现实指导作用。“八荣八耻”作为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国家公务员良性行政的基本道德底线。国家公务员“八荣八耻”荣辱观的树立,尤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实践路径:首先,廉洁行政,克己奉公;其次,勤奋执政,忠于职守;其三,正身养性,志在为民;其四,坚持真理,克服官僚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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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八荣八耻” 荣辱观 国家公务员 良性行政 |
文章编号: | 1004-3926(2006)06-0186-06 |
修稿时间: | 200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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