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秩序观的历史流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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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严励.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秩序观的历史流变[J].南都学坛,2008,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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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严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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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政法学院,院长办公室,上海,201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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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鉴于建立秩序的视角、目标不同,秩序观也不尽相同。新中国发展的历程有两种不同的秩序观:一是以牺牲公民权利为代价的、追求超稳定的秩序观;二是以人为本的、追求社会和谐的、科学的稳定秩序观,即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秩序观。第二种秩序观集中体现在邓小平提出的以发展为核心的稳定秩序观,江泽民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稳定秩序观,胡锦涛提出的以人为本、和谐的稳定秩序观三个历史阶段。以人为本、和谐的稳定秩序观现已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秩序观臻于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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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特色 秩序观 确立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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