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个人本位思想与以人为本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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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剑坪,高予远.试论个人本位思想与以人为本的关系[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9(5):8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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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剑坪 高予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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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深圳,518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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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宪法第四次修正案通过后,许多专家学者认为:这次对宪法的修改,标志着以人为本成为国家价值观。然而要在现实生活中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思想,除了从法律的高度明确规定公民的权益外,还要在全社会树立个人本位思想。个人本位思想是整个社会形成法律规则至高无上这一现代公民意识的基础,规则意识、个人本位思想是实现以人为本的内容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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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人为本 个人本位 法律规则 |
文章编号: | 1000-5226(2005)05-0083-03 |
修稿时间: | 2004年12月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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