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在什么意义上反对普世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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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庄友刚 崔苏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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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苏州大学哲学系,江苏苏州215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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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空间生产与资本批判的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10YJC720074);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历史唯物主义空间生产理论与当代资本批判研究”(10ZXD011)的阶段性成果;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项目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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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讨论普世价值首先应明确一些基本的前提性观念,否则会造成一些无谓的误解和争论.从历史唯物主义来看,在人的自然规定性方面,人类存在着共同的基础,历史唯物主义承认普世价值的存在并肯定其意义.就人的社会性存在而言,人类没有普遍的共同性,在这样的意义上,历史唯物主义反对普世价值.由于现实的人是自然规定性和社会规定性的统一,很容易出现以人的自然的普遍性代替人的社会的普遍性的“越界”现象,把仅仅基于特定社会需要的价值观念以普世价值的名义来进行所谓的“普世化”.承认普世价值的存在既不意味着普世价值就能够有效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动也不意味着普世价值就应当成为价值体系建设的核心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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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历史唯物主义 普世价值 人的自然规定性 人的社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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