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科学”知识的技术实现与德性规范——韦伯人文科学学说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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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玉生.“人文科学”知识的技术实现与德性规范——韦伯人文科学学说分析[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3(2):11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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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玉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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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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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韦伯以世界去魅作为人文科学的基本处境,使得科学活动既要面对科学合法性和真理性问题,又要面对人格自由和价值自由问题。韦伯人文科学学说可分为四个步骤来理解:基于先验前提确立文化现象,基于文化意义和科学兴趣确立研究对象和理想类型,基于范畴整理事实确立科学性,基于价值中立和责任伦理为科学结论的适用立法。对韦伯而言,前两步骤奠定人文科学的"人文性",第三步实现其"科学性",最后一步则保证"科学结论"适用的妥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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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文科学 价值中立 文化现象 科学兴趣 理想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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