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鹤城区被确定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
| |
引用本文: | 无.吉首市、鹤城区被确定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J].民族论坛,2012(5):6-6. |
| |
作者姓名: | 无 |
| |
作者单位: | 省民委政法处 |
| |
摘 要: | 近日,国家民委批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和怀化市鹤城区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
关 键 词: |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 管理体系建设 试点城市 吉首市 鹤城区 服务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怀化市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