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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的形式是什么?——与山菊同志商榷
作者姓名:袁贵仁  李进
摘    要:山菊同志在《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吗?》(见《浙江学刊》1981年第1期)一文中,提出一些有价值的观点,对于启发人们思考问题很有意义。但对他的“真理的形式是客观的”这一看法,我们认为值得商榷。真理属于认识的范畴。一切认识都是由主体和客体交互作用而形成,它既非纯主观,也非纯客观,而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真理就是主观对客观的正确反映。这里客观的是真理的内容,而反映客观内容的主观的东西,我们称之为真理的形式。列宁在谈到真理的客观性时指出:“有没有客观真理,就是说,在人的表象中能否有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人类的内容。”(《列宁选集》第2卷第121页)列宁的这段话启示我们:第一,真理的内容是不依赖于主体的客观事物,这就是真理的客观性;第二,真理的内容存在于“人的表象中”,这就是真理的主观形式。因此,真理是借助于人们的主观意识,具体地说是借助于意识的高级形式——思维来反映的。没有人类这种特有的思维反映形式,就没有认识,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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