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用期内患病 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引用本文:彭放.试用期内患病 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J].家庭科技,2013(11):49-49.
作者姓名:彭放
摘    要:问:我大学毕业后于今年5月应聘进入一家公司就职,试用期为3个月。7月份,我被查出患有某种疾病,不得不住院治疗。公司了解我的病情后,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未向我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公司的做法合法吗?答: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我国《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依法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四

关 键 词:劳动合同  试用  单位  工作年限  《劳动法》  住院治疗  法律规定  企业职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