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地方情报公开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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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杰. 日本地方情报公开制度的建立与发展[J].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 14(5): 3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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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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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同济大学文法学院法律学系副教授,法学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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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得到"同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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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本各地方从1982年开始制定情报公开条例,逐渐建立起各地的情报公开制度,成为国家<情报公开法>的法制基础.地方情报公开条例一般包括立法目的、实施机关、公开的公文书、请求权人、适用除外的情报、公开程序、情报公开审查会等内容.地方情报公开立法基本上符合宪法和<地方自治法>关于自治立法的规定,但与已有法律制度也存在冲突.日本法院判例对条例的解释,对情报公开制度的建立起着重要作用.条例与<情报公开法>的关系表现为地方自治与中央权威的关系,存在对应性和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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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日本 情报公开条例 立法依据 实施 |
The Establishment and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Opening Regulation in Ja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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