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越南古代和现代乡约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引用本文:Dao Tri Uc,纪建文. 越南古代和现代乡约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J]. 东岳论丛, 2004, 25(4): 57-66
作者姓名:Dao Tri Uc  纪建文
作者单位:越南,国家和法律研究所
摘    要:在调整村庄及小村庄的社会关系方面 ,乡约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规则。越南的古代乡约既包括存在于 15世纪与 2 0世纪上半叶之间以文言文或俗语形式记录的规则或协定 ,也包括在村庄世代口口相传的口头规则或习惯。现代乡约在村庄的存在是于Polibureau第十号决议颁行后得到恢复的。就其本质而言 ,古代乡约被认为是调整越南古代村庄的“现存习惯的汇总” ,它们涵盖了古代村庄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现代乡约还担负着实现地方自治的角色 ,其正当性缘于全体村民的民主制定。尽管在乡约和法律之间存在着某些差异 ,乡约对传统村庄中社会关系的调整却证明法律在村庄中的有效存在。所以 ,在法治建设中 ,法律应当缩减对乡村事务的直接管理范围 ,而村庄协定也必须确保自治和村民的共同意志

关 键 词:乡约  村庄协定  国家法  法律改革  法治建设  社会规则
文章编号:1003-8353(2004)04-0057-10
修稿时间:2004-03-23

The role of local regulation in social and legal construction in contemporary Viet Nam
Dao Tri Uc. The role of local regulation in social and legal construction in contemporary Viet Nam[J]. Dong Yue Tribune, 2004, 25(4): 57-66
Authors:Dao Tri Uc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