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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笔谈
引用本文:章剑生,熊文钊,朱应平,王太高,马生安,小平,桂林."依法治市"笔谈[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Z1):215-220.
作者姓名:章剑生  熊文钊  朱应平  王太高  马生安  小平  桂林
摘    要:依法治国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已为现行宪法所确认.如何用心落实依法治国之方略,今天已成为法律学界和实务界讨论的重要话题.我个人认为,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之一应当是举国上下对"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有一个共识,即什么叫依法治国?令人遗憾的是,今天我们对何谓"依法治国"至少存在着两种误导性的、片面性的解读:其一,将"国"作地域概念解释,于是就有了"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和"依法治县"等口号.其二,将"国"作行政机关管理的事务解释,于是又有了"依法治山"、"依法治水"和"依法治路"等口号.


Discussion in writing about "Govern City by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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