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否作为劳动争议仲裁的被申请人?
摘    要:案例:老李是某市纺织厂的职工,于去年6月在上班选中不聿发生交通事故,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为,该交通事故因发生在上班逢中,老李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因此老李被认定为工伤,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劳动鉴定的结果,由社保经办机构计发有关工伤待遇。半年后,经与同类情况的其他工伤职工比较,老李认为,社保经办机构对其待遇支付有误,以社保经办机构为被申请人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结果,对老李的仲裁申请,

关 键 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被申请人  社保经办机构  交通事故  劳动保障部门  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  劳动鉴定  仲裁申请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