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受理的伤情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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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华.未被受理的伤情争议[J].劳动理论与实践,2006(1):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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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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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名山县人事劳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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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郑某系某乡农民。去年5月20日郑某到距家仅一墙之隔的邓某租的一旧学校所办茶厂(该茶厂未经丁商部门注册,无营业执照)做杂工,主要工作是茶杀青和晒茶。当晚在厂里吃过晚饭后,他告诉邓某第二天自己家中耍插秧,不能来厂里。邓某同意后.5月21日白天郑某便在家插秧,晚饭后郑某来到厂里与其他工人聊天,当时工人的丁作很清闲,邓某也就没有过问郑某。大约在晚9点过,因邓某拉货的车坏在路上。郑某便叫上两个工人一块儿走出厂,此时,茶厂的揉茶机边没有任何人,机器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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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伤情 受理 营业执照 主要工作 正常运转 茶厂 工人 农民 注册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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