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舞蹈诗创作分期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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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名.白居易舞蹈诗创作分期述论*“[J].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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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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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江大学文学院,湖北荆州434023;长江大学楚文化研究院,湖北荆州434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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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白居易的舞蹈诗创作可分为四个时期,:,初入仕途时期,诗人依循儒家传统乐舞观念,创作了一批以讽喻为目的 的舞蹈诗;贬询江州之后,诗人有感于仕途的险恶,便转而关注乐舞的娱情功能;任苏杭长官时期诗人的舞蹈诗创作重点在对 舞蹈的欣赏品鉴上;而在洛阳时期创作的舞蹈诗中,诗人将人生之叹融入对舞蹈的美学感悟,使其舞蹈诗具有了更高的艺术性 和审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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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白居易 舞蹈诗 创作分期 创作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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