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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应主义与目的主义之对峙及调和
引用本文:张小虎.报应主义与目的主义之对峙及调和[J].社会科学,2003(2):58-63.
作者姓名:张小虎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系,北京,100871
摘    要:报应主义与目的主义相互对峙,勾勒了刑罚理论中风格迥异的两大景观。报应主义强调刑罚的施加在于已然之罪的报应;目的主义强调刑罚的施加在于未然之罪的预防。报应主义与目的主义各执一词,难免片面,于是折衷主义崛起。折衷主义认为刑罚的目的既在于报应犯罪,又在于预防犯罪、保护社会。其实,报应与预防是相互兼容统一的。报应构成刑罚的基底,在此基础上刑罚也应当考虑积极的一般预防和教育改造罪犯的目的。在刑事活动的不同阶段,报应与预防又各有不同的侧重。

关 键 词:刑罚理论  刑罚目的  报应主义  目的主义  折衷主义
文章编号:0257-5833(2003)02-0058-06
修稿时间:2002年11月13

Confrontation and Reconciliation between Retributionism and Teleologism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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