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魏晋南北朝复仇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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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立.法与魏晋南北朝复仇文学[J].社会科学研究,19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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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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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烟台师院中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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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礼教弥漫的中国古代社会里,复仇、复仇意识与法及法制观念呈现出极为微妙的关系。上述现象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表现最为突出。此时文学又刚刚独立而进入本质意义的层面,复仇文学遂在法与礼的纠葛中折映出许多瑰怪迷离的色彩,给予后世的文学题材及其表现形式以不可忽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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