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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行政人员承担行政道德责任的能力
引用本文:朱岚.提高行政人员承担行政道德责任的能力[J].兰州学刊,2006(6):151-153.
作者姓名:朱岚
作者单位:国家行政学院,北京,100089
摘    要:提高行政人员承担行政道德责任的能力,是治理行政道德行为失范、加强行政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具体地说,就是要培养行政人员的敬业精神,提高其行政能力和道德自主选择能力。

关 键 词:行政道德责任  敬业精神  行政能力  道德自主性
文章编号:1005-3492(2006)06-0151-03
修稿时间:200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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