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诉讼与环境侵害的排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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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明远.环境行政诉讼与环境侵害的排除[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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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明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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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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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保护环境公共利益,以保护私人利益为其出发点的传统行政诉讼理论和制度得到了一定 的修正和发展,主要表现为环境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扩张。我国正面临着严重的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也应当通过扩大环境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等充分发挥环境行政诉讼在环境中的作 用,在实现经济社会繁荣的同时保护好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环境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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