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万历以前制盐业的非官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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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三谋.明代万历以前制盐业的非官业性[J].江汉论坛,19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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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三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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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文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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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以前学者大都认为,明代前中期——万历四十五年以前的食盐制造业的生产形式是官营的,其经济性质是属于与私业相对而存在的官业类.理由是自明太祖朱元璋开始,将滨海盐区和内地盐区居民编为灶籍,灶户要世代服盐役,所产食盐要上交官仓.制盐的生产资料灰场、草荡、盘铁等都是国家分拨给灶户的,即为盐业生产资料国有制,故而确定盐业生产为官业类(转见《清史研究集》第二辑等书).然而,首先应该明确政府给灶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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