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强化人大对检察机关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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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牛耀灵,王青.谈强化人大对检察机关的监督[J].大庆社会科学,1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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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牛耀灵 王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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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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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一规定充分表明了“一府两院”是由人大产生的,主要干部由它任命,主要工作受它监督。多年来,各级人大对本级检察院的监督,是卓有成效的。但是随着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迅速发展,客观上对这一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这里笔者就如何强化人大对检察机关的监督谈一些粗浅见解。一、监督要突出重点我国的法制建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将随着市场经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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