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新疆儿童的基本情况 1、人口构成的变化证实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1992年6月1日,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支持下,中国儿童情况抽样调查在全国各省(区)同时展开。新疆调查区域抽选了38个市县,320个村(居)委会,对15320户(其中城市占32.11%、农村占67.89%)、69636人进行了调查。由于抽样设计的科学及调查工作的准确,主要指标与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基本一致。调查结果表明:新疆0—14岁的儿童占人口的比重为34.55%,较之1982年的第三次人口普查降低了5.01个百分点。人口出生率“四普”为27.17%,较之“三普”降低1.91个千分点。儿童占人口比重的降低充分展示了新疆计划生育工作成就的显著,进一步证明了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控制人口的方针是正确的。但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