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债务重组准则利弊谈 |
| |
摘 要: | 2006年我国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旧会计准则的不足,从而更好地指导会计工作。其中新债务重组准则与旧债务重组准则相比有很多改进和补充,其亮点表现在债务重组定义的规范上,明确了债务重组中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实质,并且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但是新债务重组准则仍存在财务困难难以界定、忽略了资金的时间价值、非货币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和可能带来损益的转移等不足之处。因此,加强对新财务重组准则的研究,有利于更好地规范债务重组在实务中的应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