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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社会企业法律形式的设立与启示
引用本文:王世强.美国社会企业法律形式的设立与启示[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1(1):26-30.
作者姓名:王世强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北京,100872
摘    要:社会企业是同时兼顾社会目标和利润目标的一种组织类型,美国越来越多的商业企业在向社会企业进行转变。在美国各州原有的公司法律框架中,公司董事必须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不能以社会使命为首要目标;在非营利法律框架下,机构不能分配利润和进行过多的商业活动;调整公司法律框架和承认社会企业的法律地位,成为美国各州立法或法律修订的一个重要趋势。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共益公司、弹性目标公司、社会目的公司等四种社会企业法律形式的设立,解决了限制社会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完善了原有的公司法律框架。

关 键 词:社会企业  法律形式  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  共益公司  弹性目标公司  社会目的公司

The Establishment of Social Enterprise Legal Form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Its Enlightenment
WANG Shi-qiang.The Establishment of Social Enterprise Legal Form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Its Enlightenment[J].Journal of Taiyu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2013,31(1):26-30.
Authors:WANG Shi-qiang
Institution:WANG Shi-qiang(School of Pubic Administration,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872,China)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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