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标准对划分广东大中型工业企业的影响 |
| |
引用本文: | 钟向红.实施新标准对划分广东大中型工业企业的影响[J].统计与预测,2003(4):34-35. |
| |
作者姓名: | 钟向红 |
| |
作者单位: | 广东省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处 |
| |
摘 要: |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3年2月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制订了《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2003年5月国家统计局印发了《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自2003年年报和2004年统计月报起实施。 根据新标准对广东省2002年“全部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划分和比较,发现广东大型企业大幅减少,同时中型企业大幅增加,小型企业个数
|
关 键 词: | 广东 工业企业 大型企业 小型企业 中型企业 企业规模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