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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测试结论在民事诉讼实践中运用的利弊分析
引用本文:严军.心理测试结论在民事诉讼实践中运用的利弊分析[J].社科纵横,2010,25(1):52-54.
作者姓名:严军
作者单位: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摘    要:犯罪心理测试在中国又称CPS多道心理测试,其测试结论是否具有证据资格,在学界尚存在不同观点。而中国目前在立法上,并未赋予其证据资格。但是由于对犯罪心理测试结论本身的科学性和实践性的认可,特别是在1999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C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的问题的批复》作出后,这种技术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运用,不仅在刑事诉讼中,在一些民事案件的处理中,心理测试结论也被用来帮助法官审查、判断证据。对此,本文作者认为犯罪心理测试结论在刑事诉讼中,可以用来帮助专门机关工作人员审查判断证据,但在民事诉讼中,不能将测试结论用来帮助法官审查判断证据。

关 键 词:犯罪心理测试结论  民事诉讼  利弊

Application of Psychological Test Results in Practice of Civil Lawsuits
Yan Jun.Application of Psychological Test Results in Practice of Civil Lawsuits[J].Social Sciences Review,2010,25(1):52-54.
Authors:Yan Ju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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