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应当好裁判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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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青松.统计——应当好裁判员[J].河南省情与统计,2012(5):7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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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青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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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商丘市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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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统计法》明确规定,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法》还明确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要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所以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在高质量的完成日常工作和法定的统计调查项目的同时,在统计工作中应少作"运动员",当好"裁判员",要切实履行统计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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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统计法》 裁判员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政府统计机构 应当 统计违法行为 统计监督职能 行政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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