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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歌艺术的标定性表演与程式化创作
作者姓名:张泽忠  米舜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怀化学院工商管理系
基金项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转型期侗族歌谣艺术传承场域衍化模式研究”(项目编号:07GX06);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侗族古俗文化的生态存在论研究”(项目编号:11YBA251)
摘    要:田野个案表明,作为口头表演的侗歌艺术,传承场域中表演者的标定性表演与程式化创作值得探讨。分析认为,侗歌艺术的标定性表演与程式化创作自有其特殊性本质。然而固有的经验认为,作为传统携带的表演者,其标定性表演仅是一种程式化的复制,创造性甚少。帕里—洛德口头程式理论指出这种经验已经欺骗了我们,剥夺了真正的口头诗人作为独创性的创作者的声誉;侗歌艺术的表演者在表演、展演过程中对特殊的套语、求诸传统等既定性与结构性语言的巧妙运用即证明了帕里—洛德诗学理论的针对性意义。譬如《创世款》中特殊的套语的运用,表演者借助套语的传统性和密传性,旨在引发受众的参与和唤起一种合作的期待以及增强表演技巧与魅力。这说明对口头诗人来说,创作的那一刻就是表演和创造传统。据此,结论认为,实践过程中惟有发掘、发见文化遗存基因的创造活力及其特殊性本质,文化环保意义上的尊重传统和创造性继承才成为可能。

关 键 词:侗歌艺术  标定性表演  创生传统  特殊性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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