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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为人民服务道德的层次性
引用本文:欧阳超.论为人民服务道德的层次性[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4,25(3):372-375.
作者姓名:欧阳超
作者单位:内江师范学院 四川内江641112
摘    要:正确认识为人民服务道德的先进性和广泛性要求及其适用范围 ,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前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为人民进行政治服务和公益服务必须坚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先进性要求 ,为人民进行商业服务必须坚持“平等互利”的广泛性要求。两种要求不能错位 ,否则会产生腐败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关 键 词:为人民服务道德  层次性  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平等互利
文章编号:1004-3926(2004)03-0372-04
修稿时间:2003年12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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