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晋赋税制度的若干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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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欣.两晋赋税制度的若干问题[J].文史哲,19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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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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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两晋的赋税制度,主要有户调和田租两大项。由于资料简缺,要说清楚这两项制度的内容,并非轻而易举的事。户调制正式创立于曹魏建安九年(204年),那时规定“户出绢二匹、绵二斤”。魏末晋初,增加为“绢三匹、绵三斤”。及至太康元年(280年)西晋政府统一全国以后,又颁布了形式完整的户调制度。《晋书》卷二六《食货志》称: 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其诸边郡或三分之二,远者三分之一。夷人输賨布户一匹,远者或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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