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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晚唐时期三省职权的转移及原因
作者姓名:吴枫  关大虹
摘    要:唐代政务中枢即宰相制度系三省六部,中书省制订政策、草拟诏诰,门下省负责审议签发,尚书省为行政总汇。三省长官为实际宰相,辅佐皇帝处理军国要政,进行集权统治。三省制度的确立,对维护强大的唐王朝统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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