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与一般地区相比,民族地区教育行政制度在制度环境、非正式制度、实施机制和制度规范对象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制度环境的特殊性规定了民族地区教育行政的价值取向,同时也给制度变迁和创新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非正式制度的特殊性提示我们,在进行改革和创新时要顾及社会文化背景和相关的特殊问题;实施机制的特殊性要求我们注意理顺两个行政系统的职能分工、理顺教育行政系统内部的职能分工,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制度规范对象的特殊性则要求处理好“民族学校”和一般学校两类学校系统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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