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之间的界限——透过德国基本法第五条所作的阐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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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静波.权利之间的界限——透过德国基本法第五条所作的阐释[J].浙江社会科学,2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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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静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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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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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南京大学校级文科项目的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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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权利的界限是通过对其范围的限制得以显现的,故此,权利之间的界限要通过对各自范围的限制来体现.在不同的情况下,权利受保护的范围是不同的,受限制的程度也不同.德国基本法第五条项下的判例向法律人展示了:法官究竟用何种方法既能达到"定分止争"的效果,又保持法律言说的理性.而阿列克希与拉伦兹的精辟见解指明了裁判者的思考进路以及人为理性所能达到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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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表达自由 人格权 一般法律 界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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