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学语境下的举动犯探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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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小飞.中国刑法学语境下的举动犯探微[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4(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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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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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 法学院,成都,61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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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举动犯在我国传统刑法学说中是一种犯罪既遂类型.举动犯概念在我国最早由叶高峰教授于《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论》一书中提出.词源意义上,举动犯一词来源于日本刑法学,等同于行为犯.我国刑法学语境下的举动犯实际等同于德国刑法学的企行犯,其是指不存在未遂犯的一种犯罪类型.举动犯与行为犯在构造上具有联系,但在构成要件要素以及犯罪特殊形态上存在区别.举动犯的构成要件缩减性是举动犯构造意义上的特征,举动犯不存在未遂犯是举动犯刑法评价意义上的特征.在我国刑法学说中应当保留举动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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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举动犯 行为犯 企行犯 犯罪类型 法益保护 |
Discussion on the Act Crime Of China's Criminal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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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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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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