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制企业与国家之间的财产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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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杰 林亚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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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云南省税务局教育处 所长、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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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增强国有制大中型企业活力,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增强企业活力的措施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是要处理好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财产关系,使企业能真正成为经济主体。如何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财产关系呢?我国在1984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开始时,提出了通过两权分离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财产关系的措施。本文试图对这个措施及如何进一步处理好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做些探讨,以求教于诸位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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