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超时效工亡职工死得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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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邦民.法院判决超时效工亡职工死得冤[J].中国劳动,2002(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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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邦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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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垫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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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职工胡某原系某县水上乐园聘任的大堂经理.2000年12月25日凌晨2:40分左右,胡为维护水上乐园的利益被刘某、王某当场杀害.胡某爱人和水上乐园负责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于2001年6月7日发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刘某、王某死刑,并赔偿刘某等经济损失10000元(未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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