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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藏区生态法治基本原则新探——基于藏族传统生态文明的视角
引用本文:吕志祥,刘嘉尧.高原藏区生态法治基本原则新探——基于藏族传统生态文明的视角[J].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10,31(2):23-27.
作者姓名:吕志祥  刘嘉尧
作者单位:兰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甘肃兰州730050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 
摘    要:高原藏区的生态法治基本原则不仅需要结合藏区生态的实际特点和先进的生态法理论,更需要对藏族传统生态文明进行整理和吸收。藏族传统生态文明包括藏族传统生态开发方式、民族生态习惯法、藏传佛教中的生态观和生态道德等传统伦理与行为模式。它是藏族民众与藏区生态间相互依赖、生存、发展的历史浓缩,也是藏区生态持续保护的宝贵经验。通过提炼藏族传统生态文明资源而得出的藏区生态法治基本原则,不仅具有民族性和地域性,同时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

关 键 词:高原藏区  生态法治基本原则  藏族传统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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