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探我国老年人精神赡养的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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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芳 唐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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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宁夏银川75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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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现象,老年人的赡养问题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密切关注。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新法虽规定了常回家看看条款,但由于新法规定较为笼统,对如何履行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及对不履行精神赡养义务的子女没有规定具体惩罚措施。这就使各地的法院在处理这类诉讼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往往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因此立法应采用一般性和列举性条款相结合的方式规定老年人的精神赡养,并对赡养义务主体、履行方式、责任承担及权利救济等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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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精神赡养 立法现状 立法缺陷 完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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