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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保护刍议
作者姓名:古丽阿扎提·吐尔逊  塔西甫拉提·特依拜
作者单位:1. 新疆大学法学院,乌鲁木齐,830046
2. 新疆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乌鲁木齐,830046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克里雅河流域水盐运移过程及其生态响应(U1138303)的子课题生态人文环境对克里雅河流域水盐运移的影响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水是生命之源,万物之本.中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问题比较严重的国家.位于中国西北边陲的新疆因特殊的地理和自然条件及其独特的人文环境,水资源的浪费和水土流失比较严重.如何运用好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各种措施,适当开发利用新疆水资源,从而有力地保障新疆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是新疆目前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本文从新疆的自然环境和人文因素出发透析中国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找出影响水法效力的问题,提出完善新疆水事法律的具体建议和对策.

关 键 词:水资源法  开发利用  治水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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