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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退休年龄制度中的悖论
引用本文:刘明辉.中国退休年龄制度中的悖论[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2(2):12-18.
作者姓名:刘明辉
作者单位: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 100101
摘    要:通过实证研究和中外文献比较,发现中国退休年龄制度中存在悖论.其刚性的义务性退休年龄规范同时假定“照顾女性”与“强制退休”这两种不能同时成立的前提,严重滞后于现实需求和国际立法潮流.其结论必然背离初衷,为此已引发大量性别歧视纠纷,危及社会稳定,并阻碍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及中国政府履行反歧视公约义务.应当以“赋权”两性取代“照顾”女性,设置双轨制弹性退休制度.

关 键 词:退休年龄  悖论  性别歧视  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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