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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并非对故意犯罪或过失犯罪无作为
引用本文:任宪华.行政机关并非对故意犯罪或过失犯罪无作为[J].中国劳动,2012(5):58-59.
作者姓名:任宪华
作者单位: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    要:案情简介2011年3月10日,吴某到上海某机电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6月9日,吴某受托驾驶二轮摩托车外出采购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用人单位予以认可,但认为,吴某无证驾驶机动车

关 键 词:过失犯罪  故意犯罪  行政机关  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  法院审判  交通肇事罪  人力资源  人民法院  二轮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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