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评哈贝马斯的商议民主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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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升.在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评哈贝马斯的商议民主概念[J].江苏社会科学,2008(1):1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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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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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哲学系,51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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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由主义的民主是一个弱民主概念,而共和主义民主是一个强民主概念。哈贝马斯的商议民主结合了两者中的某些东西,走出一条中间道路。他接受了自由主义在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区分,但是又像共和主义那样,划分出一个具有强民主意义的政治商谈公共领域。同时他还把民主理解为追求共同的善和利益的协调,把人民主权理解为交往权力,而不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权力或者议会中的权力。显示了他把共和主义和自由主义结合起来的理论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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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议民主 自由主义 共和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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