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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的商业
引用本文:王天奖.太平天国的商业[J].文史哲,1962(2).
作者姓名:王天奖
摘    要:一、废除商业的空想及其修正在太平天国的基本革命纲领——天朝田亩制度中,农民英雄们根据“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和上帝教的教义,定出了“盖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的原则。根据这种理想和原则,太平天国在前期曾有废除商业的试图。在1853年建都天京后刊刻的《待百姓条例》中,规定“店铺买卖本利皆系天王之本利,不许百姓使用“总归天王”。在一些省区所出的告示中,也有“天下农民米谷、商贾资本,皆天父所有,全应解归圣库”的内容。在一些“讲道理”的集会上,太平军还曾向群众宣讲上述废除商业的主张。反革命大魁首曾国藩也借此大放厥辞,攻击太平天国“商不能自贾以取息,而(?)货皆天主之货。”从这些正面的和反面的材料中,可以知道太平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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