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老子道论的人学本质
引用本文:李景林,于宁.老子道论的人学本质[J].社会科学战线,1994(1).
作者姓名:李景林  于宁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哲学系 (李景林),空军长春飞行学院(于宁)
摘    要:道家思想以道论为核心内容.理解老子道论,是把握老子哲学精神的关键所在.道论,亦即今语所谓本体论.问题在于,应如何理解这个本体的涵义?以往讲老子,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以西方哲学的本体观念附会老子道论,无形中产生了对它的种种曲解.西方哲学倾向于从理论的立场出发讲形上学,老子的道论却是一种人学本体论,二者有很大的差异.老子所谓道,不是一个理论化了的形式存有的概念.以人生或人的精神生活为核心,从人存在的文化显现的总体性上确立作为形上本体的道,这是老子道论的出发点.道,首先被理解为一个自然法则.《老子》二十五章说,“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以道为法则,而道则是一自然法则.这里所谓自然,不是讲自然哲学.中国传统哲学中不存在脱离人的单纯自然哲学.自然在这里不是一个实体词,而是一状词.物各任其天性,自然如此,不假外力的干预,即所谓自然.三十七章说,“万物将自化.”“自化”,即由其本性,自己化生,不假外力.这就是老子所谓自然的涵义.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