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区别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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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振兴.对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区别的探讨[J].求是学刊,19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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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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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有些法律学者,往往将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看作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或称两个独立的集团,这种认识是欠妥当的。资产阶级法学家所说的法系跟我们所讲的法律体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从字面上把法系理解为法律体系,同时,也不能把法系和法律制度等同起来。因为它们有各自的特定内涵,不容混淆。1一般人往往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看作两个集团或两个体系,以为在每个 体系或集团里的国家的法律制度是一样的。产生这种观念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认为近代大陆法系的主要成分是第6世纪以前的罗马法,其内容与技术和那时的罗马法大同小异,二是认为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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