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西藏地方官制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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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卫平.近代西藏地方官制简述[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19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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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卫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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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政教合一的西藏地方官制始建于元代。十三世纪中叶,西藏地方正式纳入祖国版图。八思巴受元朝中央政府之令,作为政教合一的首领管理西藏地方。到十八世纪前半期,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经清朝中央政府正式册封后,西藏政教合一制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公元1751年,清廷中央颁“藏内善后章程”,进一步明确规定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共同掌握西藏要务的体制。民国以后,由于帝国主义的破坏和干扰,中央政府派驻的西藏办事长官滞留印度数年,西藏地方官制则沿袭前朝变更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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